姜堰区公安分局三水派出所: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出矛盾纠纷调解“组合拳”
发布时间: 2024-06-14 16:36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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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儿媳妇和公婆终于要签和解协议书了!”6月3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四所一庭”矛调中心调解员老林自豪地指着记载的工作日志讲道。

作为市区、街道公认的“金牌调解员”,像这种事情不大,但反复调解的家庭纠纷,这些年来老林处理了很多。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地处城乡接合部,日均接报纠纷类警情19起。近年来,三水派出所立足“派出所主防”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矛盾纠纷“防范在先、调解在早、化解在小”,围绕“机制、资源、队伍”三要素,创新打出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2023年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1500余起,帮助3500余名群众排忧解难。

“化解矛盾纠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将高效处置妥善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全警追求的目标。”姜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沛说道。

优化机制  主动上门为民解“忧”

5月以来,辖区壹号公馆小区经常有流浪猫狗出没,有热心居民投喂食物,但夜间喊叫声过大,且持续到凌晨一两点,让其他住户头疼不已,居民与居民间频繁发生矛盾。

社区协管员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及时上报给社区民警,民警也在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来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为给流浪猫狗找个“好去处”,主动联系动物救助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三水派出所高度重视“主防团队”建设,划分三个片区建立警务社区团队,发挥警网融合优势,组织民警、辅警、网格员等,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1个警务工作站+11个社区警务室+N个网格”机制,将矛盾事后“调”变为事前“解”,及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同时,该所积极推行将化解纠纷场地和时间前移,在锦联、姜陈、马厂、陈庄社区试点,探索社区民警就近处警,成为警情“第一责任人”。

“通过充分优化矛调机制,多渠道搜集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纠纷苗头,第一时间介入,确保处置在早、化解在小。”该局党委委员、三水派出所所长丁友进介绍道。

整合资源  “四所一庭”为民解“难”

“快救救他,有人在工地被砸倒了。”3月24日,三水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工地伤亡事故警情中,发现死者家属与施工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敏锐察觉到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

如何从法律专业角度对伤亡赔偿进行预估,在“法理情”上实现最大程度的平衡协调,促进双方认可达成和解,这成为了一个难题。就在双方关系剑拔弩张时,民警将袁某家属和施工方负责人带到调解中心,依托“四所一庭”(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联动机制,邀请人民调解员、驻所律师、法官、司法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互相体谅、产生共情,驻所律师阐述法条并按照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测算赔偿金额,促成一个既符法理又符情理的调解结果,再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最终,当事双方签订协议,一场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的矛盾纠纷得以就地化解。

“四所一庭”机制进一步整合了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推进了“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拘所衔接”,特别是选聘专职调解员先行介入家庭婚姻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消费纠纷等矛盾事件,发挥了程序简化、快捷便民的优势。

建强队伍  群策群力为民解“气”

“你把我推倒在地,这医疗费必须得赔!”

“是你不听劝阻,强行闯入小区在先!”

5月3日,在辖区锦绣姜城门口,保安与外卖员因进出小区问题发生争吵,继而发生了冲突。物业负责人通过“警民联系群”第一时间向民警报告情况,并利用在“社区警校”所学的调解知识,及时介入、耐心细致地跟双方进行沟通。经过劝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方主动赔偿对方医疗费,另一方也为自己的行为道了歉。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据悉,三水派出所在社区老党员、网格员、保安、治安积极分子中推选、聘请“警务助理”,由派出所统一标识装备、统一指挥调度、统一专业培训,积极组建百姓身边的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工作质效。队员们充分发挥人熟、地通、专业强的优势,让群众在接受专业调解后心服、口服、气顺。此外,该所还在全市建立首个“社区警校”,社区民警通过课件教学和演绎情景短剧的方式,开设“沉浸式调解小课堂”,结合典型案例,为队员们送上调解经验,帮助熟练运用矛调技巧,切实提升社会力量调处能力。

据悉,今年以来,“警务助理”队伍综合以往调处经验、培训所得,积极化解婚恋、租房、消费等各类纠纷80余起,充分将公安力量与社区自治有机融合,辖区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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