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以“多方联动+广纳民意”绘就基层善治新图景
发布时间: 2026-03-17 15:15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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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亲不如近邻,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街坊,却因一堵围墙闹得面红耳赤。”农村邻里间的宅基地、围墙纠纷看似小事,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政协委员、村干部、网格员多方发力,创新引入社情民意征集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共墙排除妨害纠纷,既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也填补村内同类纠纷规则空白,用实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源头治理注入司法温情。

纷语声:

一堵共墙,隔了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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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某村,李某与费某是南北紧邻的街坊,两家宅基地相依,平日里互帮互助、相处和睦。可这份融洽,却被一堵围墙打破。

几年前,费某翻建院落时,为图方便、省材料,将院落东、西两侧围墙两端直接与李某房屋北墙相连,把李某的北墙当成自家围墙一部分。起初,李某想着邻里和睦,并未在意。

2024年梅雨季节,李某发现自家北墙逐渐变黑、返潮,墙角出现霉斑,屋内墙面也变得斑驳。经仔细检查,症结就在费某相连的围墙上——围墙紧贴北墙,无通风间隙,雨水长期浸润导致墙体受损。

李某找到费某,诚恳提出诉求:“老费,你看我家北墙因你家围墙贴得太近返潮发霉,能不能把相连部分向北拆50公分?既能通风护房,咱们也能继续和睦相处。”

费某却强硬拒绝:“老李,我砌围墙是按村老规矩来的,村里好多人都这么做,从来没人说有问题。围墙砌好几年了,拆了又费钱又费力,我不同意!”

“可这损害了我家利益啊!墙体受潮久了会影响房屋质量!”“我又不是故意的,凭啥就我要拆?”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邻里关系瞬间降到冰点。

李某多次协商、村干部出面调解均无果,费某坚持围墙符合村俗不愿拆除,李某则坚决要求拆50公分护房,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费某诉至姜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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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能调:

多方联动,巧解邻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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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未急于立案。考虑到这是典型农村邻里纠纷,单纯判决易激化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并组建由政协委员、村干部、网格员组成的专项调解小组,形成“法院引领、多方协同”的解纷格局。

调解小组先分别走访双方,纾解情绪、倾听诉求。村干部拉着李某的手说:“老李,房子受潮确实让人着急,你的诉求合情合理,但老费砌墙花了心力,拆50公分他难以接受,不如各让一步。”

另一边,政协委员实地勘查后和费某谈心:“老费,你家围墙确实贴得太近,会导致墙体返潮,老李的顾虑很实在。村规要尊重,但不能损害邻居合法权益。”

经多次沟通,费某态度软化:“我不是不讲理,就是心疼钱和麻烦,愿意拆一部分,但50公分太多。”李某也表示,核心是解决返潮,可适当让步,但双方对拆除距离仍达不成一致。

为从源头预防同类矛盾,调解小组召开座谈会,了解到村里不少村民建房都有共墙做法,且无明确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约束。小组当即决定,不仅要解眼前纠纷,还要建立可推广的处理规范。

随后,调解小组创新发放“案件社情民意征集表”,由网格员选取20名村民代表,详细讲解纠纷情况后收集意见。最终收回19份有效征集表,17份支持拆围墙,14份建议拆30公分,既保通风又兼顾费某利益。

调解小组将结果反馈给双方,政协委员劝说:“大多数村民都觉得30公分合适,既解决返潮,也照顾彼此难处,跟着民意走,既公道又能保住邻里情。”

李某率先松口:“既然大家都这么说,30公分就可以。”费某也表示同意:“就按30公分拆,以后还是好邻居。”僵持多日的纠纷,在多元调解和民意推动下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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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有解:

源头治理,绘就善治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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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费某承诺按期将相连围墙向北拆30公分,确保通风无损害;李某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恢复和睦邻里关系,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本案的化解,是姜堰法院深耕多元解纷、推进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农村邻里共墙纠纷普遍存在,因缺乏明确规范,易激化矛盾,影响基层稳定。

为破解这一难题,姜堰法院创新推行“法院+政协委员+村干部+网格员”联动机制,凝聚解纷合力:法院发挥司法引领,提供法律支撑;政协委员公正协调,提升公信力;村干部熟悉村情,用群众易懂的方式调解;网格员扎根基层,打通解纷“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协与司法力量深度融合。

调解小组创新运用民意征集表,将民间智慧转化为解决方案,既破解本案僵局,也填补该村共墙问题规则空白。让群众参与解纷,既平衡双方利益,增强结果认可度,也提升村民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此次化解,更是法院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现:以《民法典》第236条为法治底线,明确权利义务;以德治引领,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自治为基础,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近年来,姜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解纷力量下沉,聚焦农村高频矛盾,创新解纷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各方协作,优化服务流程,让更多纠纷在诉前化解,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与效率,以多元解纷绘就基层善治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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