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探索打造“凤城和”调解工作品牌
发布时间: 2026-05-21 10:56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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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2026年5月15日,泰州法院在姜堰举行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市台办、市委统战部港澳台处、市贸促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中院及姜堰法院相关领导、法官代表,以及受聘的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广洲指出,近年来泰州法院通过“三员”机制,聘任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评议员、宣传员,成功化解了一批标的额大、影响面广的涉外纠纷,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深化多元解纷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在机制运行中也存在缺乏固定平台、服务内容分散、品牌效应不足等问题。

会议强调

  泰州法院将围绕深化机制成效,探索打造“凤城和”调解工作品牌,将“三员”机制的探索成果从零散的个案实践升级为常态化工作模式和规范化司法服务。通过打造专业解纷“新阵地”,集中受理、分流、调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实现调解工作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标准、有流程规范;汇聚多元共治“新力量”,为受聘的调解员提供常态化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形成“法官+调解员”协同办案模式;擦亮司法服务“新窗口,主动对接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定期开展法律咨询、风险提示和培训活动等,切实让中外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纠纷不出行业、矛盾就地化解”的便利。

会议向新聘任的特邀调解员提出三点希望:

当好参与对接的“联络员”,发挥跨法域、跨文化沟通优势,精准对接企业与法院的沟通需求;当好公正评议的“监督员”,秉持中立立场参与评议监督,保障程序透明、公平公正;当好双向普法的“宣传员”,既向域外商事主体讲清内地法律规则,也向本地企业传递国际通行商事惯例,共同营造互信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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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市中院朱广洲副院长、市台办王浩副主任共同向受聘的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姜堰法院现场发布了《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引》,并对本次聘任的调解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与会各单位负责同志围绕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州法院将以打造“凤城和”调解工作品牌为载体,持续深化“诉讼引导+专业调解+行政协同”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以更加柔性、高效的解纷方式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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