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专项督查会
发布时间: 2024-06-14 16:50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阅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明确2024年泰州破产审判工作任务和目标,2024年6月1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专项督查会,对全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金融庭庭长吴翔出席会议,金融庭副庭长钱晖主持会议。

       会上,吴翔庭长通报了全市法院今年1至5月份破产案件审判基本情况及态势分析,指出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普遍存在新收破产案件数量较去年有较大差距、执转破工作推动情况不理想、3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压力较大等问题,各家法院要在破产案件受理、执转破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方面要抓紧时间,多下功夫。吴翔庭长并就2024年度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2024年度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体系实则对各家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全面提升。陈卫兵副院长对2024年度破产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下大力气抓好“执转破”工作,并在“立转破”“审转破”上寻求突破点;二是继续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将长期未结案件控制在安全值范围内;三是继续贯彻“多重整、少破产”理念,力争让具备重整价值的企业都能重整成功;四是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监督和评价力度,将破产管理人诉前报告纳入考核评价;五是推动府院联动各项工作机制落细落实,真正实现府院联动会议解决实际问题的初衷;六是加强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甄别与筛查,防范打击借破产逃废债等行为;七是做好破产维稳工作,处理好破产维稳与工作推进之间的矛盾。

       市中院金融庭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审理破产案件的业务庭庭长参加会议。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