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网格化社会治理“1+8”系列文件精神,各地贯彻落实《泰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泰政法〔2022〕16号)文件要求,对照资金使用规范,严格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根据《2022年网格化社会治理市级奖补资金审计报告》和《审计取证单》的反馈意见,我委高度重视,加大对各地的业务指导,督促加快资金使用,审计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2022年度网格化社会治理市级奖补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共验收合格网格5771个(城市1569个、农村4202个),网格合格验收整体通过率81.87%,共拨付资金5998万元,其中靖江市989万元、泰兴市1022万元、兴化市914万元、海陵区1407.5万元、医药高新区(高港区)694.5万元、姜堰区971万元。 二、审计问题 市级奖补资金结余较大。2022年各市(区)共收到市级奖补资金5998万元,截至2023年7月末共使用2723.7万元,结余3274.3万元,占54.59%。 三、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已累计使用5804.54万元,实际使用率96.77%。另有193.47万元(其中海陵区83.56万元、高港区(医药高新区)109.91万元)因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使用,被财政局收回。 市(区) | 资金总额 | 已支付金额 | 收回金额 | 实际使用率 | 靖江市 | 989 | 989 | 0 | 100% | 泰兴市 | 1022 | 1022 | 0 | 100% | 兴化市 | 914 | 914 | 0 | 100% | 海陵区 | 1407.5 | 1323.94 | 83.56 | 94.06% | 高港区 (医药高新区) | 694.5 | 584.59 | 109.91 | 84.18% | 姜堰区 | 971 | 971 | 0 | 100% | 合计 | 5998 | 5804.54 | 193.47 | 96.77% |
经统计,市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网格员办公设备、网格工作装备设备、网格阵地打造、平安建设宣传、网格建设宣传、政法“云视讯”视频会议系统第三方维护、网格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监控探头、网格培训基地打造、专属网格打造、社区警网融合工作站打造等方面。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泰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市(区)加强对各镇街2023年度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业务指导,重点对使用进度缓慢的镇街进行点对点指导,深化政策落实,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保障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于未支付金额,一方面要求各市(区)形成合理预算计划,按规按需使用,加快支付进度。另一方面要求各市(区)定期上报奖补资金使用明细,第一时间掌握资金使用进度。 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