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编写推荐的《12名消费者与某母婴护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多元协同化解预付式服务合同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民事 服务合同纠纷 母婴护理服务 预付式消费 多元协同化解 某母婴护理公司与多名待产孕妇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母婴护理服务,待产孕妇及其家人交纳5000至30000余元服务费用。后因经营困难,该公司未能根据约定提供服务,部分待产孕妇及其家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服务费。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系列纠纷涉及孕妇群体权益保障,具有特殊性。为高效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邀请属地政府及公安、司法、街道等单位参与,组成调解小组,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指导调解。调解小组经梳理,认为消费者诉求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要求继续履行服务合同;第二类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交款项;第三类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基础上主张额外损失。调解小组经研判认为,本案核心矛盾在于如何针对不同诉求实现其核心权益。为此,采取“协同配合+分类化解”的策略,推进以下调解工作: 一是寻找承接主体,避免服务落空。首先,公安机关发挥熟悉本地企业的优势,寻找有意向、有能力的合作企业,在获悉甲母婴公司有意向投入时,指导某母婴护理公司与其接洽。其次,调解小组组织合作双方就承接某母婴护理公司资产及已签约债权债务履行商谈具体解决方案,并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把关,促成其整体承接服务合同债务。最后,街道和社区现场勘查甲母婴公司服务能力,确保孕妇可按原预约时间入住并享受同等服务,消除孕妇对服务落空的担忧。 二是分层分类推进,解决核心诉求。针对不同诉求,调解小组开展分类施策:对于部分临近待产期的孕妇,首要诉求是按原计划获得护理服务,而非单纯退款,在确定甲母婴公司承接某母婴护理公司该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后,及时安排该部分孕妇入驻,确保孕妇享受同等服务。对于已生育或已另选机构的当事人,其核心诉求是解除合同、拿回已交纳的预付款。调解小组将退还特定群体已交纳费用作为甲母婴公司承接后的核心义务之一进行明确与固定,为无法或不愿继续服务的当事人提供退款路径。对于主张额外损失、违约金等扩大损失的当事人,争议焦点升级到责任范围与承担能力。法院与司法局分工协作,进一步明确两家公司债权债务承接方案,重点向当事人说明甲母婴公司承接后具备的退款能力,同时引导该部分孕妇从快速实现核心权益,即拿回本金出发,考虑放弃额外的赔偿要求,以换取及时、全额的退款保障的角度,引导其降低对拿回款项数额的心理预期。 三是开展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小组在确定分类施策方案后,与消费者反复沟通、引导其权衡利弊,阐明在服务合同解除情况下,返还预付款是主要责任形式,而违约金等主张需结合合同约定、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和认定,提示其诉求存在的法律风险与不确定性,引导主张违约金等扩大损失的当事人进行法律研判与利益平衡,进一步权衡“尽快拿回本金”与“漫长诉讼后可能无法获赔全部额外损失”的利弊。最终,通过释法明理,该部分当事人放弃额外赔偿诉求,换取新公司承诺并履行按约退款,实现争议彻底了结。 5名希望继续履行服务合同的消费者,由甲母婴公司提供同等服务;其余7名消费者,主动放弃其他额外损失赔偿,由甲母婴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目前均已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51条、第577条 本案系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涉及孕妇这一特殊群体,民生关切度高。本案特点在于:原经营者丧失履约能力导致合同陷入履行困境,消费者核心诉求高度同质化,但又存在个体差异,具备集中化解的条件。本案中:一是法院协同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调解小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引入新的承接主体,为化解矛盾构建可行基础,从根本上破解履行不能困局;二是针对消费者不同需求,分别采取“确保服务衔接”“协调快速退款”“加强法律释明与风险提示”策略,实现诉求精准疏导与分流;三是发挥法院指导调解职能,通过指导方案设计、统一调解尺度、释明法律风险,确保化解方案合法可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帮助企业纾困、维护行业稳定之间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最终促使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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