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挽救 重焕生机!泰州中院办结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
发布时间: 2024-02-28 16:26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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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中院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成功审结,该案从受理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到招募投资人、再到批准合并重整计划,历时仅9个月,高效实现了企业涅槃重生。

陷入困境  债务人企业危机四伏

       债务人企业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智航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是一家以新能源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被上市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收购,2018年后因尤夫管理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最终导致智航公司全面停产且资不抵债。智航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汛锂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汛公司)负债合计220,925. 97万元,净资产合计 -124,906. 09万元,百余家供应商的债务无法清偿,员工工资无法兑现,项目工程款无法结算,其背后的社会隐患无法估量。2023年4月,债权人江苏龙江建筑安装公司向泰州中院提出对智航公司与东汛公司进行合并预重整申请。

审慎识别 探索适用预重整制度

       泰州中院经审查认为,鉴于目前新能源市场生机勃勃,两企业本身的生产研发基础和市场品牌均可参与行业竞争,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为充分释放各类生产要素,实现“腾笼换鸟”,2023年4月,泰州中院决定对两公司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

预重整期间,通过公开招募方式,从数位意向性投资人中遴选泰州佳仕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重整战略投资人。为防止企业厂房、设备空置期过长,要求投资人在预重整程序期间即投入数千万元用于厂房的改建和新设备的安装调试,保证了投资资金的及时到位,实现了债务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挖掘并激发了企业自身潜在动力。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多次磋商谈判,形成并表决通过了《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8月29日,泰州中院裁定正式启动理智航公司与东汛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

高效履职 助力重整计划顺利推进

       在顺利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泰州中院破产审判团队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指导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敦促提醒投资人投资款按期到位的同时,先后辗转福建、山西、河北、天津多地,与债权比例较大的主要债权人就企业前景、财产处置、分配方案等充分协商沟通,异地债权人对我院破产审判团队工作效率、作风给予高度评价。经过不懈努力,2024年1月19日成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与会债权人分组就智航公司与东汛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该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1月24日,泰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两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目前重整工作依法顺利推进,重整计划即将顺利执行完毕,各方债权人均表示满意,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引入资金共计3亿余元,现已形成日产值100万元的生产规模,预计2024年5月将再次开辟两三条新生产线,形成日产值400万元的生产规模,重整企业顺利复苏,欣欣向荣。

       智航公司与东汛公司合并预重整转重整案件的审理,是泰州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在此过程中泰州中院坚持“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理念,在盘活企业资产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帮助企业焕发新生,为泰州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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