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当选“中国好人”
发布时间: 2024-02-28 16:43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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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好人榜”发布仪式上,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当选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

      中国好人榜是由中央文明办依托中国文明网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荐评议产生的季度榜单,设置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生动讲述新时代身边好人故事,集中展示平凡英雄风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好人、宣传好人、关爱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她是,左手落槌的“阳光法官”、以梦为马的“追光者”、当事人的“一盏明灯”……一起看看王小莉的故事

     王小莉,女,1982年2月生,中共党员,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她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右手残疾所带来的不便,长期奋战民商事审判一线。她认真履职,参与办理案件2000余件,主审1000余件,无一起错案,用左手写下的数十篇论文和判决文书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她情系群众、为民司法,打造“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开通“小莉维权热线”,开展各类法治公益宣传讲座,受益群众达上万人次。王小莉曾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最美法官等荣誉。

从小立志成为法官辨是非

      年幼时,一起医疗事故导致王小莉右手残疾。小时候,影视剧中包青天升堂断案、为百姓解忧的画面深深刻在她的脑海里,也在她的心里埋下一个“法官梦”。高考时,她以优异的成绩被苏州大学法学专业录取。

      2002年五四青年节,大三的王小莉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从那天开始,她的理想逐渐清晰起来,成为一名法官,让更多老百姓通过法律的裁量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2006年8月,王小莉以笔试第一的成绩通过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成为江苏省法院系统正式招录的第一位残疾人公务员。无数个清晨与夜晚,泰州中院的楼道里都回响着“哒、哒、哒”的声音,那是王小莉单手敲击键盘练习不辍的声音。担任书记员的五年期间,王小莉共收发了近8000起案件的材料,每一项工作都完成得兢兢业业。

穿上法袍 她用左手敲响法槌

      2012年,王小莉如愿穿上了法袍,用左手敲响了法槌,审理了法官生涯中的第一案。

      当年,泰州某知名外资企业因部分员工不服从调岗安排,便以未能通过内部考核为由辞退员工,员工不服劳动仲裁部门和一审法院的结果,提出上诉。王小莉深知此案不仅涉及当地知名的外资企业,更事关数百名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她直接找到外资企业老总,流利的英语沟通让外资负责人刮目相看,通过谈话双方达成了离职补偿协议,历时一年多的涉外企群体性劳动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多年来,王小莉坚持将所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笔耕不辍,将办案过程中的感悟凝练成文字,形成了10多本办案笔记。

      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统一裁判尺度,她深入基层法院开展调研,与一线法官、律师和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参与起草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事审判中善良习俗司法运用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建设工程纠纷专家咨询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20余篇机制性文件和重大调研报告。

开通“热线” 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总是牵动着王小莉的心,她总是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在一起事故中,范某某受伤致残,庭审中王小莉考虑到范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为减少当事人的讼累、钝化劳资矛盾,王小莉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冒着烈日酷暑先后7次赶到偏远厂区上门调解,向公司负责人反复讲明利害,最终敦促用工单位与范某某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达成调解后,范某某不顾自己身体残疾的不便,从千里之外赶到泰州为王小莉送上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司法为民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情感”。对于许多身处逆境的当事人来说,王小莉就是一盏明灯、一份依靠。

      为帮助更多弱势群体,王小莉参与策划了“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开展法治宣传、普法维权等各类社会活动100余场,受益者上万人,在泰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

       王小莉说:“作为法官,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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